关于做好河海大学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君钰发布时间:2022-02-21浏览次数:786




相关学院(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试行开展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在我校取得硕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具体名单按学院分布情况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一)上报基本信息

1.毕业生名单:凡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均应列入毕业生名单上报。请各校明确专人负责填报、核实有关信息,做到不漏报、不重报、不误报,确保抽样名单信息完整、准确、有效。报送名单将与省教育厅学位授予数据库比对复核。

2.专家库名单:各校根据被授予学位的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所在专业推荐专家库成员,每个专业推荐3-5名专家。一名专家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提供研究方向关键词3-5个。被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遵纪守法,廉洁公正,实事求是;

3)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指导过外国留学研究生,或具有外国留学生教学经验;

4)具有至少半年及以上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优先推荐。

请各学院(学部)按附件2格式于223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至国际教育学院。

(二)论文抽样

以电子摇号形式产生被抽论文名单并立即予以公布。论文抽样比例为3.5%

(三)论文报送

论文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论文评议

1.被抽论文评议实行在线双盲评议。

2.被抽论文按专业建设水平相当、导师回避评议等规则匹配评议专家,确保每篇论文由3位同行专家独立评议。

3.评议专家在线盲评时将根据《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指标细则》(附件3),按照论文选题、研究水平、文本写作、学术规范4个一级指标及对应的10个二级指标确定评议分数,总分100分,同时撰写综合评价意见。

(五)评议结果

论文抽检工作将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省教育厅将向各相关高校发送评议结果。

四、组织保障

1.国际教育学院会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外国留学生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2.相关学院(学部)须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的专项工作组,确保上报信息的完整、准确、有效,确保高质量完成该项工作。

3.相关学院(学部)应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评估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请相关学院(学部)高度重视此次论文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将作为关键指标纳入本年度学院国际教育工作考核体系。

 

联系人:李君钰

联系电话: 025-83786244

联系邮箱:ie_academic@hhu.edu.cn

 

 

附件:1. 河海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外国留学生按学院分布情况

2. 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毕业生名单和专家库推荐名单

3. 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指标细则

 

国际教育学院 

2022221

附件1 河海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外国留学生按学院分布情况.docx

附件2.docx

附件3 江苏省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估标准及指标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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