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河海奖学金生:
奖学金评审工作是评价奖学金生综合表现的有效措施,请学生们按时、按要求完成评审程序。
一、 参评学生范围
1.2023年9月之后拟继续获得河海奖学金的学生须参评。
2.2022级新生不参评。
3.学生可以查看学校邮件中公布的评审名单,名单中的学生必须参加评审。
二、 评审内容
学校根据学生入学以来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习与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对其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具体方面如下:
(一)思想道德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表彰或处分;
3.积极参加校园公益服务活动。
(二)学业成绩
1.学年平均成绩;
2.综合评估结果;
3.基本学习表现。
(三)学习与科研态度
1.求知与科研态度;
2.出席大型讲座、会议、论坛的次数;
3.学习与科研活动的缺席率。
(四)活动表现
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态度、频率和贡献。
三、 年度评审流程
(一)学生登录河海办公自动化系统
河海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链接为:
http: //myhall.hhu.edu.cn(登录账号和密码与学期注册的相同)
河海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年度评审手册链接为: https://ie.hhu.edu.cn/2023/0303/c14714a257479/page.htm
(二)学生按要求填写自评表,描述自身情况
1.遵守规章制度(50-100字)
2.学习表现(100-200字,无需列出课程名称,请描述学习经历和心得体会)
3.活动情况(50-100字)
(三)学生在系统中上传支撑材料
1.成绩单
2.参加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只能提交一份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M)
3.请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可能无法通过评审。
(四)通知导师
研究生请在完成此步骤后通知导师在河海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中进行审核。
四、 工作流程
1.2023年3月13日前,参评学生提交申请。
2.2023年4月10日前,相关学院导师以及教学秘书审核学生申请。
3.2023年5月19日前,国际教育学院完成综合评定,组织专家评审会。
4.2023年6月底前,国际教育学院完成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五、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是决定奖学金生是否能够继续享受奖学金的重要环节,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级。根据等级划分,国教院将决定是否为奖学金生维持或取消河海奖学金。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河海奖学金: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河海大学校纪校规;
2.被责令退学或者开除;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审;
4.2023年8月31日之前未返校报到。
被取消河海奖学金资格者,自下一学年起不再享受河海奖学金资格,可以申请以自费的方式继续学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久
电话号码:025-83787958
河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3月6日
附件:1.河海大学奖学金评审用户操作手册
2.奖学金评审常见问题解答
河海大学奖学金评审用户操作手册Scholarship Review Manua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