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1级优秀本科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李君钰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736

 

各单位: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2014年我校有2个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批准和资助,分别为“河海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和“河海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现将有关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河海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

留学单位为澳大利亚西澳大学;留学时间为20147月中旬至20151月中旬(6个月);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根据培养计划,进入西澳大学相应专业的相同层次进行课程学习和实习,完成双方规定的要求,回河海大学继续原专业学习,经审核符合我校有关规定者,可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1、选拔对象

2011级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学生所在专业为:水文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2、报名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专业(或年级排名前3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雅思成绩达到6.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95分)。

3、选派人数:8

4、经费来源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学费、保险及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2)河海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

留学单位英国邓迪大学;留学时间为20148月至20155月(10个月);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根据培养计划,进入邓迪大学相应专业的相同层次进行课程学习、实习和毕业设计,完成双方规定的要求,回河海大学进行毕业答辩,经审核符合我校有关规定者,可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1、选拔对象

2011级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学生所在专业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机械工程专业。

2、报名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专业年级排名前3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雅思成绩达到6.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95分)

3、选派人数:5

4、经费来源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实验费、材料费、保险及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另附在校两年半的成绩单(教学秘书签字)、雅思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动机信(英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同意后,328日上午1130前交国际教育学院(友谊山上国际合作处103办公室)。

2、学校国际教育学院会同相关学院及部门审核材料。

3、外方专家将于四月初进行综合考核。

4、学校根据外方录取名单拟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5、被推荐人选应在421日至5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6、国家留学基金委于5月份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通知发至学校。

7、被录取学生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

8、被录取学生离校前需至国际教育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并至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9、被录取学生抵达留学所在国后需按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自觉接受我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三个月向我校提交学习报告。

10、被录取学生返校后需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由外方学校认可的留学总结。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被录取学生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亦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若被录取学生未按期派出,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五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本项目被录取学生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具体要求与信息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了解。

 联系人:李老师 (02583786244)

国际教育学院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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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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