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3〕3042号)和我校《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河海校外〔2013〕3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同意陈晓菲(水文院)、杨哲(水文院)、周洋(土木院)、张成朋(土木院)、张玉龙(土木院)、陶宇(土木院)、肖曼(环境院)、倪嘉苓(环境院)、董杰(地学院)作为拟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二、同意大禹院本科学生李效腾(尚在英国邓迪大学学习)、理学院教师何秀丽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作为拟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如有异议,请于3月24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纪委办或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纪委办):83786018
联系电话(国教院):83787981
国际教育学院
2014年3月21日